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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党委2015年组织工作要点

华师委办〔2015〕4号
2015-03-19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091


2015年是学校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党委组织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学校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抓好干部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在系统梳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督促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的整改举措。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典型引领、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于“七一”前后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组织召开全校党建工作会议。以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书院、学部、大学工等新体制下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探索机关党支部与院系师生党支部结对活动,建立机关和院系党员联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和退休教职工党员特点,进一步加强退休党建工作。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岗位志愿服务行动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学校党委述职评议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离退休老干部的作用,形成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合力。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华东师范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审批工作的通知》和《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梳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抓好发展党员审批以及吸收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和发展党员工作汇报两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4、推动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根据学校党建工作的实际状况,整合资源,组织好市级、校级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选题引导、立项论证、过程管理和互动交流,努力提升党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继续开展“特色党建工作实践”和“创新组织生活实例”项目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党组织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有效经验。

5、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和发布《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华东师范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综合研判,做好干部的调整、充实工作。继续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积极拓展培养渠道,着力提高后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对未来岗位的适应性

6、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干部个人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个核实、逐项纠正。认真梳理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切实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重点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集中统一保管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单位整体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完善年度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7、推进各类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以能力建设与提升为中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拓展培训平台,加大案例教学和现场实训的力度。继续推进处级干部轮训工作,重点加强对新上岗干部的履职能力培训;结合后备干部培养,继续举办青年骨干理论培训班;根据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办好骨干教师研修班和高层次人才短期研讨班;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举办支部书记轮训班和党务干部专题研讨班;与机关党工委、后勤党工委、产业党工委分别联合举办管理干部培训班,增强机关和后勤、产业管理骨干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继续配合做好上海市干部自主选学工作。

8、协同做好学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服务、管协调”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关心、服务、凝聚和激励人才工作的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联络,协同做好人才服务和人才管理工作,努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进一步发展提升的平台。

9、继续推进党建工作的信息化。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发挥组工信息员队伍在党建工作信息沟通和上海党管系统信息维护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做好组织部网站建设、《组工简报》编发、“华东师大组织工作”微信订阅号内容发布等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坚持全面准确、突出重点,坚持把握动态、注重时效,努力提高组工信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加强部门内部数据库建设,为组织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力的信息化支持。

10、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加强组织部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公道待人、公平识人、公正用人、公信服人。加强与职能部门和院系的沟通联系,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围绕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学习和研究,努力提高部门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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