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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党费收缴流程

(2017年1月)
2017-01-0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3269


1、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每月自觉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由于交纳党费的过程是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交纳方式以现金为主。党支部在党员党费证上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并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签名。

2、党支部每月收齐党员党费后,填写《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或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记录党费收缴明细。一式二份,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交二级党组织留存。

3、二级党组织汇集所属党支部缴纳党费及收缴党费明细表后,填写《二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汇总表》。

根据财务相关规定,为避免现金保管和流转的风险,各级党组织凡汇总党费现金在3000元至10000元的,应及时到财务处指定柜台缴款;党费现金超过10000元的,应及时通过银行汇款至学校党费户。

账户名:华东师范大学

  号:100124720901448194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4、二级党组织于每季度末当月15日前,将所有党支部的《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二级党组织的《二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汇总表》(盖章签字)以及所有党费缴款凭据、汇款凭据的电子扫描件(pdf版)发到组织部邮箱备案和对账。

注意事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本人或支部填写《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经二级党组织批准后党支部留存,一份二级党组织留存,电子扫描件(pdf版)发到组织部邮箱备案。

 

附件:

教职工党费计算表.xlsx

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xlsx

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xlsx

二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汇总表.xlsx

 

组织部党费专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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