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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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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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组团审批单位签发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后,由国际交流处通知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下载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同时将任务批件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组织部; 二、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人员审查表》中填写人员政治表现,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党组织公章,报组织部政审; 三、组织部确认国际交流处出具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后,负责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由组织部负责人在《人员审查表》、《审查批件》或《备案表》上签字,加盖组织部公章,完成审批; 四、组织部负责将《审查批件》或《备案表》提交国际交流处,办理护照或签证手续,同时将《人员审查表》归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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