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党费收缴流程 |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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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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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系级党组织负责指导所辖党支部于每年一月份完成对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在职教职工党员一般以本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某个月工资为基数,根据《办法》中的计算方式确定计算基数。学校微信企业号中“党员之家”栏目中,设有党费计算小程序,供在职党员参考使用。部分校办企业、直属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其工资结构与一般教职工差异较大的,可由所属院系级党组织根据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离退休党员每月按当月养老金总额的固定比例确定计算基数。 2、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每月自觉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由于交纳党费的过程是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交纳方式以现金为主。党支部在党员党费证上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并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签名。 3、党支部每月收齐党员党费后,填写《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或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记录党费收缴明细。一式二份,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交院系级党组织留存。 4、院系级党组织汇集所属党支部缴纳党费及收缴党费明细表后,填写《院系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汇总表》。 根据财务相关规定,为避免现金保管和流转的风险,各级党组织凡汇总党费现金在3000元至10000元的,应及时到财务处指定柜台缴款;党费现金超过10000元的,应及时通过银行汇款至学校党费户。 账户名:华东师范大学 账号:100124720901448194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4、院系级党组织于每季度末当月15日前,将所有党支部的《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院系级党组织的《院系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汇总表》(盖章签字)以及所有党费缴款凭据、汇款凭据的电子扫描件(pdf版)发到组织部邮箱备案和对账。 注意事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本人或支部填写《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经院系级党组织批准后党支部留存,一份院系级党组织留存,电子扫描件(pdf版)发到组织部党费专用邮箱备案。 组织部党费专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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